2012届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注意事项
根据河南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为进一步做好我院毕业生就业派遣及相关手续办理工作,使每一位毕业生都能了解相关手续办理程序,现将我院2012届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有关须知通知如下:
1、 就业协议书
我院毕业生,人手一份(三张、带编号)就业协议书。毕业生联系到单位
后,须在协议书上由接收单位和当地人事部门加盖公章(如是中央直属单位或省属单位由该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)后,送到学院招生就业处,由学院上报省教育厅进行毕业派遣,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。具体请参考(就业协议书中签约须知)。
2、 就业报到证
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,是由国家教育部直接印制,省级高校毕
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单独签发,列入国家就业计划的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。
报到证的作用:(1)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;(2)证明持证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;(3)凭报到证办理人事关系及户口转接手续; (4)身份证明;(5)就业报到证有效时限为二年(2012年6月30日---2014年6月30日)。
3、 毕业派遣
①、毕业生应在联系好就业单位,将签好的就业协议书,送交学院招生就业处,由学院上报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进行派遣。
②、凡参加专升本报名的学生:未被录取者,2012年9月1日后方能办理派遣手续;已被录取者,我院不办理就业派遣,本科毕业时由所录取本科院校进行派遣。
③、我院集中办理就业报到证的时间为:7月16日;9月1日;12月1日;过后,由学生个人进行办理。
④、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及档案关系转接手续,可选择以下三种形式:
A、集体办理人事代理,需上交合格的灵活就业合同并填写人事代理申请表,由学院统一办理至郑州市人才交流中心;(推荐办理)
B、毕业生如需将人事关系派回生源所在地,需填写申请表,并上交合格的灵活就业合同;(推荐办理)
C、档案留存在学院,在毕业生择业期内可免费在学院保管,但不办理就业报到证,无法计算工龄,仍被视为学生档案;
⑤、毕业生办理完毕就业相关手续,到相关人事部门报到之日起,开始计算工龄;
⑥、毕业生所上交的灵活就业合同信息必须齐全,包括(单位公章、单位地址、单位联系人、单位联系方式)等,以备省教育厅核查。
4、 档案管理
①毕业生档案由各院(系)整理完毕后(各种表格必须填写齐全并签章),统一交至招生就业处;
②档案内容包括:入学资料;毕业生登记表;在校综合资料;体检表;学籍表及成绩单;其他相关资料;
③对口升学到我院的毕业生,其档案应包含中专档案;
④毕业生提取档案时必须携带:毕业证、报到证。“专升本”学生提取档案时,须携带毕业证、录取通知书,并将就业协议书上交。
5、 人事代理
高校毕业生找到接收单位是非国有经济单位(外资、合资、民营、民办、个体、乡镇、区街)及实行股份制改造的国有企业;实行聘用制的事业单位,可以持由接收单位签署意见后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,办理人事代理。尚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毕业生,也可直接委托人事代理,办理报到手续,分为以下几种形式:
(1) 在生源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;
(2) 在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;
(3) 在郑州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;
(4) 在工作单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。
相关问题,可登陆学院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进行了解和咨询。
咨询电话:0371-68858012、68858015
招生就业处
二零一二年五月十日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