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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省属普通高校毕业学年大学生集中申报创业(开业)补贴的通知
出处:商务旅游系 作者: 阅读: 日期:2014-11-03

各省属普通高等学校:

为了降低大学生开业成本,帮助大学生顺利创办企业,现对省属普通高校毕业学年大学生申报创业(开业)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补贴对象

初次创业的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。

二、补贴标准

每人5000元。

三、申报条件

申报人为创业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或法定代表人,取得工商登记3个月以上,有固定的经营场所,吸纳就业3人(含)以上。

四、申报资料

1、大学生身份证和毕业证(在校生提供学校证明材料和学生证)及复印件;

2、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;

3、吸纳就业人数及经营记录有关单据。

4、《河南省大学生创业(开业)补贴申请表》

五、申报流程

1、个人申请。符合条件的省属高校毕业学年大学生向所在高校提交创业补贴申请。各省属高校将学生申请材料(纸质版和电子版)汇总后,于116日上午12点前上报省教育厅学生处(就业中心)并进行初审。每人和每个营业执照只能享受一次创业(开业)补贴。

2、审核与公示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收到的申请资料进行复审,重点核查申请人身份、创业项目等情况,并通过网站、新闻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示。

3、拨付。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,省财政厅按规定将资金拨付创业(开业)补贴资金至申请人银行账户。

附件:1.河南省大学生创业(开业)补贴申请表

          2.河南省大学生创业(开业)补贴申请统计表

 

联 系 人:李胜利、蒋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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